湖人队的季后赛之旅已经到头,但夏天的战争刚刚开始,湖人队面对的第一大问题,就是要不要留下里夫斯,如何留下里夫斯。
我是最早喜欢里夫斯的媒体人之一,在威少还没有离队的时候,就发现了他在支配球方面的特殊才能,对詹姆斯的重大补充与价值。随着威少被换走,詹姆斯长时间养伤,里夫斯被低估的价值更加凸显。因此,我在直播中总会情不自禁地对他赞赏有加,解释他的价值所在,如此一来,我被嘲讽为最大的“里夫斯吹”也是咎由自取。
我们可以对比威少离队前后里夫斯的表现,离队之前,里夫斯打了38场常规赛,首发12次,平均10.7分、助攻2.2次、三分球命中率37%;从2月11日到常规赛结束,里夫斯打了26场,10场首发,上升到16.4分、助攻5.1次,三分球44%;另外,从2月到3月整整一个月的时间,詹姆斯连续养伤13场球,里夫斯在此期间得分上涨到17.8分,助攻上升到6.0次,三分球38.6%。
他的价值在季后赛进一步得到证明。季后赛轮换阵容缩短,詹姆斯持球比重明显增加,队里可持人的人多,里夫斯16场季后赛平均16.9分,助攻4.6次,三分球44.3%。他的三轮表现非常平稳,首轮对灰熊立下大功,对掘金上升到了平均21.3分,三分进了14个,命中率达到了56%。
总结下来,里夫斯有这样几大好处:第一,出色的视野和冷静的判断,篮球的高智商让他的支配球效率出众;第二,行进间人球结合能力一流,擅长用身体制造犯规,只要突破决不空手而归,关键时刻可以打破坚冰;第三,他从出道开始就是被当做3D使用,防守和三分没有弱环。
顺便提一句,我一直将他的名字写为“里夫斯”,而不是网络上的“里弗斯”,是因为老李有个儿子也叫里弗斯,他们有着相同的名字“奥斯丁”,但里弗斯英文Rivers,里夫斯是Reaves。即使就等级来看,他们俩也不应该共享同一个译名。
你可能会说:里夫斯还不留?还抠门省钱呢?说得没错,里夫斯将会成为湖人队这个夏天争取留下的第一大目标。然而,留下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,并不是抠门不抠门那么简单。这样的里夫斯到底值多少钱呢?湖人给多少钱才算不抠门呢?
由于“阿里纳斯条款”的限制,湖人队留里夫斯没有主动权,任何一支喜欢里夫斯、并且有足够工资空间的球队,都可以出一个让湖人没法匹配的价钱。所以,最后无论湖人队做什么决定,我都会理解。
这里首先必须弄清楚一个概念,那就是“阿里纳斯条款”,而关于这个古怪的条款,首先要问林书豪。在2012年,因“林疯狂”表现而红遍全球的林书豪,夏天面临和里夫斯同样的尴尬局面:他们都是落选秀,都一鸣惊人,二年级结束升三年级成为受限制的自由球员,竞争对手利用“阿里纳斯条款”,可以给出母队无法匹配的价格。
“阿里纳斯条款”的由来是这样的:
2001年勇士队第二轮选中阿里纳斯,2003年成为受限制的自由球员,勇士只能去匹配最高不超过“早鸟特例”的价格,当时大约是490万美元。华盛顿奇才队给阿里纳斯报价6年6000万,第一年850万,勇士队只有早鸟特例,没有办法匹配,最终阿里纳斯在华盛顿成长为全明星。
为了保护母队对名不见经传却表现出众的球员的使用,这个漏洞在2005年劳资谈判中被部分堵上,但并没有完全解决。
新的规则规定,竞争对手给的第一年报价不得超过非税中产特例,以便让母队可以匹配得起,无论使用早鸟特例,或是非税中产特例。第二年报价也受限制,涨薪只能为标准的5%。第三年则可以大幅提价,第四年还可以在第三年基础上涨薪4.5%。
第三年涨薪幅度到底可以达到多少,取决于这个队的工资空间,只要4年的平均价格在工资帽之下,且前两年的报价符合限制规定。
里夫斯原本会一直和这些球员同场
以眼下的球探系统,漏网之鱼不会太多,里夫斯这样的球员并不会年年出现,然而一旦碰到,像湖人、勇士这样慧眼独具的球队就尴尬了。
拿里夫斯为例,按照今年的非税中产额度,竞争对手前两年总共可以给2300万,当然湖人也可以给,可是第三年和第四年,对手就可以给到3700多万和3800多万,只要这个球队有接近2500万的空间,因为总的合同价值平均就是差不多2500万。
里夫斯值不值2500万呢?我认为值,但“阿里纳斯条款”做出的畸形规定,会在后两年让湖人队非常为难,因为那时的湖人队还是一张白纸,却要提前两三年放入一份平均3800万的合同,你让佩林卡怎么办呢?两年以后,詹姆斯还打不打不知道,队里以谁为核心不知道,教练是谁不知道。关键是,里夫斯再优秀,他也不是球队的基石,不是招牌球星。
所以,这和抠不抠门没有关系,而是符不符合一个球队的发展目标,是否违背经营一个球队的基本原则。
这甚至不是里夫斯自己能决定的,如果有球队想要拿出一个让湖人难以匹配的价格,他会没有任何其他选择,只能离开湖人。
这一点林书豪非常清楚,2012年他和里夫斯的情形非常相似,都在一个超级大市场打出了名声,想成为招牌球员又似乎差那么一点,二年级升入三年级,选择权不在自己手里。
林书豪出名以后,当年夏天和火箭队签了一份3年共2512万的合同,其中第一年500万,第二年522万,第三年跳到1490万。火箭高价抢人而林书豪又扭头而去,曾让安东尼十分生气。
多年以后,事实真相才逐渐清晰,实际上林书豪只收到了来自火箭的报价,当时谈好了4年2800万,其中前两年每年500多万,后两年每年差不多900万。但是在林书豪抵达休斯敦后,火箭队突然更改了报价,由4年变为3年,第三年大幅上升。林书豪签的合同让纽约不愿意匹配,因为第三年的高价将让纽约损失超过4000万美元的奢侈税。
三年前林书豪更是透露了当时签约的详情,让人对火箭经理的精明、林书豪作为球员的无奈,唏嘘不已——
下面这些我不确定是否公开讲过,因为我只得到一份合同的报价,没有从其他任何球队得到报价。这么说吧,我总得从谁那找一份合同,所以我记得火箭队来报价的时候,千真万确,当时我刚刚训练完正要上车,然后接到了我经纪人的电话,我跟他说,你能不能告诉火箭队,把报价降低一点,这太高了,你能不能跟谁说说,把报价降低一点,因为我特别想回纽约,希望纽约能够匹配得上。我在那里度过的时光,跟球迷的关系,一切的一切,对我来说太特别了,我就想回纽约去,我的心一直在哪里。
所以我跟我经纪人打电话说,喂,想个办法,我们从休斯敦脱身吧,给我一份没那么好的合同,那纽约就有办法匹配了。但是他说,我们做不到啊,就是火箭队最后一份报价了,而且我们跟他们谈了一周,两周,三周,我们哪儿都去不了,这是你得到的仅有的一份报价,你不得不签。
所以我记得还是签了。当然,我得说明,这不是对火箭队不尊重。在当时,我对这个球队和这座城市一无所知,我只了解纽约,所以当时我挺为难。我的意思是,既然要签这份合同,总得想点办法,比如说把价钱降下来,把年限降下来,不管用什么办法,怎么方便怎么来。
所以,这也不是“毒丸计划”,我当时就是那么想的,但很显然最后没有成功。但在我心里,我当时就是想:好吧,我还是希望纽约能够匹配,还会有机会的。
那72小时真的非常难熬。
林书豪说的“毒丸计划”,其实是金融界的一个特殊名词,指的是一个公司如果遇到别的公司恶意收购,会主动低价增持,以增加自己的股权,避免被吞并。林书豪想低价跟火箭签,让纽约匹配,心情可以理解,但是火箭队的目的就是要抢到林书豪。至于怎么用,用多久,那是另外一回事。
实际上两年以后林书豪就被火箭换给了湖人,又过了几年,因伤病缠身,“林疯狂”难以在NBA继续。
和林书豪一样,里夫斯也是球探系统漏掉的遗珠,他很出色,但还没有到让湖人队把他变为招牌球星的程度。
林书豪在纽约有巨大的市场价值支撑,只要当时火箭不太过份,纽约一定会匹配。里夫斯在湖人队也很受欢迎,却远没有“林疯狂”那样的市场价值。
我和腾讯在洛杉矶直播湖人勇士的时候,国内还没有人要求代购里夫斯的15号球衣。在机场,有詹姆斯和八村的,但并没有里夫斯的。比赛前我给朋友买詹姆斯的球衣时,球迷商店也挂着他的15号。但是G6他打得特别出色,刚好我和王兆丰开玩笑,说这下里夫斯的球衣要卖光了,单是你们就买了8件,这一下国内来微信要代买的非常多。无奈,因为我们比赛结束后还有半个多小时的场地内直播,再去的时候球迷商店早就关门了,而且没有湖人比赛,绝不开门。后来让兆丰去训练馆的球迷商店,并没有发现里夫斯的15号。
据一位销售员说,里夫斯下赛季还不知道在哪里呢,所以不会生产太多件球衣,卖不完就砸手里了。
对此我不知道怎样向国内的亲戚朋友解释,为此苦恼很久,只好写了这篇3000多字的文章,希望大家都能明白这小伙子的处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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